繼早前豁免「港車北上」及指定跨境駕駛計劃車輛無須申請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後,為進一步方便跨境出行,由明年1月1日起遞交的申請:
許可證有效期延長:與跨境配額有效期對齊,最長達 60 個月,無需年年續期,慳時間又方便
費用調整至收回成本水平:
私家車:少於12個月每月$62 或 12-60個月劃一$744
有效期大幅延長,減省續證次數,合計收費減少,更受惠!
私家車獲批用多個管制站 → 一張許可證搞掂晒,程序更簡化
12 月 31 日前遞交的申請,維持最多 12 個月有效期及現行收費
港車北上等指定計劃已豁免許可證,不受影響
資訊來源 : 運輸署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12/10/P2025121000319.htm
關於允許持蓮塘口岸/香園圍管制站常規配額及封閉道路許可證的私家車於蓮塘口岸閉關後轉走皇崗口岸/落馬洲管制站過境的公告
為加速深港融合,提升旅客通關效率,經粵港兩地政府部門及深圳邊檢總站、深圳海關等單位協商一致,
一、自8月26日0時起,持有蓮塘口岸/香園圍管制站常規配額及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跨境私家車於深宵時段(0時至上午6時30分)可使用皇崗口岸/落馬洲管制站通關。
二、自8月26日0時起,持有蓮塘口岸/香園圍管制站常規配額及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跨境出租車於蓮塘口岸閉關後(晚10時至翌日上午6時30分)可使用皇崗口岸/落馬洲管制站通關。
資料來源: 廣東交警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更好服務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經粵港、粵澳商定,自2024年11月15日起,聯合推出3項兩地牌車輛管理便利措施,以簡化辦事手續,便利跨境通行。
一、辦理投資類兩地車指標延期業務不再核稅
投資類兩地車指標辦理延期業務時不再核稅,申請人無需提交納稅證明資料,符合資格的憑批文卡即可辦理。
二、辦理兩地車指標換車業務不設間隔時間限制
已核准兩地車指標需更換車輛的,不受間隔時間限制(如新辦指標核准後3年內不予換車),申請人可依實際需求辦理。
三、辦理投資類兩地車指標更換駕駛人業務不設間隔時間限制
已核准投資類兩地車指標需更換駕駛人的,不受間隔時間限制(如新辦指標核准後第1年內不予更換駕駛人),申請人可依實際需求辦理。
資料來源: 廣東交警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更好滿足三地居民跨境通行需求,助力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廣東省公安廳在認真總結前期兩地車管理情況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車輛管理政策,將於2024年5月1日推出取消關聯核查納稅要求、延長指標有效期、優化非營運小汽車免檢、放寬主駕駛人備案車輛數量四項便利措施。
一、取消申辦不同類型兩地牌指標的關聯核查納稅要求
對已經以納稅條件申辦投資類指標的,同一申請人再申辦資格類、人才類、捐贈類等其他類型指標,及以投資高新企業條件申辦指標時,不再核查相關投資類指標內承單位的納稅情況,凡符合對應條件的即予辦理。
二、統一調整資格類、人才類及投資高新企業類兩地牌指標為長期有效
2019年4月15日後申辦的資格類、人才類及投資高新企業類兩地牌指標有效期由5年調整為長期有效,辦理《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準通知書》延期時,無須再次提供相應資格條件證明。
三、優化申辦兩地牌的港澳非營運小汽車免檢措施
在港、澳首次注冊登記6年以內的9座(含)以下非營運小汽車,申辦兩地牌時免於上線檢驗。已辦理兩地牌的9座(含)以下港澳非營運小汽車(不包括麵包車),自港澳地區注冊登記之日起10年以內僅上線檢驗1次,即第2、4、8年免上線檢驗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第6年須上線檢驗;10年(含)以上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在內地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輛,仍按原規定周期檢驗。
四、放寬主駕駛人備案兩地牌車輛的數量
凡符合條件的主駕駛人,可備案相應兩地牌車輛,不受車輛數的限制。
資料來源: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